长阳劳动保障监察局认真履行部门责任,严格落实劳动保障相关政策法规,扎实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推进用人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管理制度,推进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及时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有关违法行为,并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在进行评优、评先、评劳模等评比表彰活动及公司上市等诚信评价时,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舆论监督。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将“黑名单”信息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