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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党委副书记、专职副理事长夏忠:凝聚共识不断创新奋力开创电力信用建设工作新格局

2021-11-19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0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的讲话中强调“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加强征信监管,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全面推广信用监管和治理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提出“要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2020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坚持遵循法治轨道,着力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

  国家的信用政策为电力行业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模式指明了方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营造电力行业优良信用环境、增强电力企业诚信意识、提升电力集团整体竞争力、创建世界一流电力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0月26日,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举办的“2021年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中电联党委副书记、专职副理事长夏忠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夏忠表示,中电联作为电力行业信用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既要总结经验,也要充分认识差距,下一步亟需在制度建设、信息支撑和激励约束等方面不断深化创新,重点处理好制度、征信、用信三方面关系,构建符合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特点的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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