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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审议通过《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

2021-03-22

来源:南方日报

  3月18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深圳、韶关、江门、湛江、肇庆、潮州、揭阳等市有关法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名单等。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孙志洋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任命宋福龙为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宋福龙代理广东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免去陈武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会议还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还审议了《广东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完成会议议程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主任会议成员罗娟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李春生、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出席会议。省政府、省监察委、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王曦、龚稼立、林贻影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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