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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加快信用立法步伐

2021-03-10

来源:中国工商报

  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社会信用问题,包括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立法、信用监管、信用评价、征信等,建议加快信用立法步伐。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联合30位代表向大会提交《关于制定社会信用法的议案》,呼吁从国家层面推动社会信用立法,统领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夯实社会信用基础。张天任代表提出,要以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方主体之间关系、明确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目的,合理划定社会信用信息的边界,严格信息安全保护的基本要求与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明确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保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赖秀福建议完善企业信用机制,更好激发市场活力。赖秀福建议,规范信用机制的应用,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应用领域清单;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提高修复机制的便捷性;适当修改规定缩短失信惩戒的有效时限,同时要兼顾企业失信的形成原因,因不可抗力因素形成被动性失信的,应区别对待。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建议加快网络空间信用立法进程。任贤良提出,在推出《社会信用法》时,重点突出网络诚信部分,如有必要可以设立网络诚信专章,以便更好地进行清晰的界定、规范和明确。要建立完善与网络诚信相关的配套法规和懂法、执法队伍,构建适用恰当、更具可操作性的网络诚信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网络诚信建设健康规范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建议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姚劲波代表说,主管部门可与房产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合作对接,建立基于数字技术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实现租房信息备案、交易、监管全流程线上化、实时化,动态处置低信用机构及从业人员,严防囤积房源、哄抬租金等违规操作。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张兴海建议,将网约车平台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及个人诚信管理体系。张兴海代表说,部分网约车平台运营企业为一己私利,对不具备运营资格的个人也开放运营,妨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道路运输安全。张兴海代表建议,应做好引导教育工作,将此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及个人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合规经营告知标准,强化平台运营企业对从业人员的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陈建华建议制定《征信管理法》。陈建华代表认为,目前,传统征信监管模式滞后、互联网征信机构基本处于监管真空、征信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信息主体合法权益难以有效保障、新旧法律法规适用衔接不畅等问题日渐凸显。大数据时代,我国征信业面临新形势和新挑战,为适应行业发展变化,依照我国法律体系设计,借鉴国外征信立法经验,结合当前行业背景和立法实际,应制定《征信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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