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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澧:执行强制措施显威力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2021-10-19

来源:中国法院网

  10月13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对一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配合执行干警工作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遂主动履行了义务,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权威。

  匡某某与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6月8号作出判决,杨某某应向匡某某支付货款20000元,后杨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匡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调查,被执行人杨某某涉嫌恶意转移财产,其名下有轿车一辆,法院遂向其下达了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执行文书。

  10月13日,临澧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新安镇某地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遂依法履行扣押手续,杨某某妻子刘某抵触情绪大,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经与刘某长时间释法沟通,刘某始终阻挠执行,并在执行现场“撒泼耍赖”,导致执行工作进入僵局。临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葛兴中立即带队前往增援,经过多次劝诫,刘某依旧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遂对其采取强制带离措施,依法扣押被执行人杨某某名下汽车一台。杨某某、刘某最终因慑于法律威严,当天下午即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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