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来还钱的!”2021年10月12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了一名被执行人叶某,在沟通中得知其来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因为前段时间其儿子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司法拘留,给自己敲响了一记警钟。
据悉,2020年11月,叶某某与何某民间借贷一案,经沙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叶某某偿还原告何某借款本息合计7.8万元,但叶某某对判决视若无睹。无奈之下,2021年9月,何某向沙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叶某某送达了法律文书督促履行并对其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查控冻结,但实际冻结金额不足以履行全额债务。意想不到的是冻结银行卡第二天,被执行人叶某某一大早便电话联系法官称“不用麻烦法院干警再来我家执行了,最晚一周内就把钱交到法院”。干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态度表示认可,另一方面也心存疑惑,保持警惕。10月11日,叶某某主动找到执行干警,交谈中得知叶某某的儿子叶某强因拖欠工人工资在国庆假期执行行动中被依法强制拘留,叶某某担心执行干警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所以才主动致电承诺还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何某顺利领取了7.8万执行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