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风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诚信文化

《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正征求意见

2021-04-26

来源:羊城晚报

  为进一步扶持和培育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带动珠海市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壮大,《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日前发布。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

  据悉,《意见稿》认定范围为“在珠海市主要经营家政服务业务,具备开展家政服务业务所需经营场所,在岗家政服务人员达到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素质,规模较大、内部管理机制健全、服务规范,具有示范引领和品牌带动作用的企业。”

  《意见稿》称,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的认定条件共6条,包括“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的企业,连锁经营的优先认定。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限3年以上的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上年度营业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入驻珠海“南粤家政”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并在信用平台建立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息档案;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在信用平台上明确服务规范、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实现家政服务合同“网签”,认定当年“网签”数量达到要求。全职在岗家政服务人员50人以上(不含管理人员),其中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30人以上(在珠海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15人以上);认定当年家政服务人员持有“上门服务证”(绿码)比例达到要求。近两年企业无失信记录,且不存在违法或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

  珠海市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的认定条件共5条,为“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的企业。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限3年以上的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入驻信用平台并建立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息档案;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在信用平台上明确服务规范、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实现家政服务合同“网签”,认定当年“网签”数量达到要求。全职在岗家政服务人员30人以上(不含管理人员),其中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20人以上(在珠海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10人以上);认定当年家政服务人员持有“上门服务证”(绿码)比例达到要求。近两年企业无失信记录,且不存在违法或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

  据悉,对被认定为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对被认定为珠海市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所需资金从珠海市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链接

承办单位

1111
版权所有 企业信用查询服务平台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1003号-1 承办单位:赢信(北京)国际信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