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最新进展。
发布会上,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来余介绍了零售药店对“四类药品”的管控工作情况。
自今年1月起在全市1341家零售药店推广应用“查安康”智慧监管系统,通过手机客户端实现购药信息实名登记。截至目前,已通过平台上传“四类”药品销售信息102.89万条。五莲县疫情发生后,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自10月27日起,陆续在全市暂停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4类药品,并督促药店严格执行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早报告”制度。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监管,督促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哨点”作用。
一是坚决扛起药品零售环节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省、市指挥部疫情防控有关通知精神,守牢安全底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加大对暂停销售“退烧药、止咳药”等4类药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药店引导有购买4类药品需求的患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购买。同时,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速惩处,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全面构建药品零售环节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
二是加快推进日照市市场监管“查安康”智慧监管平台”与“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店)发热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实现购买“4类药品”人员信息互通共享,缩短药品销售信息追溯时间,提高风险排查和流调效能。
三是拧紧压实防控责任链条。强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各辖区药品经营场所管理,督促药店在严格做好营业场所定期消毒,从业人员执行着工作服、佩戴口罩、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等自身防疫措施的同时,严格落实进店购药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