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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2021-10-12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9日下午,山东省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应急厅、省检察院负责人介绍了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山东省应急厅副厅长高建军表示,近年来,山东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积极探索与检察机关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利破解安全生产执法困境,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监督相关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2019年,山东省应急厅、省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山东省检察院、省应急厅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建立了安全生产日常执法案件移送和事故调查案件办理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探索建立联合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工作机制。山东省应急厅、省检察院等16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山东省重点领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责任办法》,重点打击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8个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打非”职责。通过实行“打非”工作开展不力“一票否决”制度和属地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打击了安全生产非法行为。

  探索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四项制度。山东省应急厅、省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建立了事故发生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制度、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停产整顿制度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联合惩戒等四项制度,从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企业认真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防范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山东省检察院、省应急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试行)》,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建立交流会商和研判等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助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推动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意见》指出:

  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等行政机关建立完善案件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及信息共享等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

  检察机关秉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强化检察建议释法说理,准确把握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判断标准,通过磋商、公开听证、诉前会议、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职。

  双方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和专业支持机制、日常沟通联络、人员交流和培训等机制。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项行动时,可邀请对方参与;对案件中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可相互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能力。

  今年以来,山东应急管理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法,不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管,成果显著:

  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在山东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上半年累计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1334家、重大危险源4409处,发现问题隐患1.8万余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年初在山东省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拉网式、起底式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检查企业4万家次,发现隐患12.4万余项,已整改11.6万项,立案处罚813家,罚款2135.6万元。

  实行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对山东省1600多家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蹲守驻点和流动驻点,坚持企业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四个必到”,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300余项,开展应急演练370次。

  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2万余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70万从业人员接受了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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