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链接: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